把报价单按“交付物清单”而不是按总价排序,是剔除范围不同样本的第一步。你手里那份资料通常同时混着纯顾问、代运营、单次诊断和打包投放四类报价,只有先还原每份报价包含哪些动作、由谁执行、覆盖多长时间,才能判断哪些样本可以放在一起比。范围无法对齐的报价,直接剔除,不进入比价环节。
拿一张纸或一个表格,对每份报价逐条记录以下字段:交付物名称、数量、执行方、周期、是否含内容撰写、是否含技术改动、是否含外链或广告投放、超出范围如何计费。字段空着就标“未说明”,不要替对方补全。
做完这一步,你通常会看到三种情况:
剔除动作本身会改变你的下一步:样本从十份缩到三份后,比价对象变少,但每份报价的可比性提高,后续议价和验收标准才有共同基础。
报价差异大有两种来源:一种是范围真的不同,一种是范围相同但定价策略不同。区分方法如下。
假设A报价每月产出若干篇内容并做技术检查,B报价只做一次站点诊断并给建议。两者周期不同,不能直接比总价。可把它们折算成同一周期(例如都折算为每月),再看单位周期内交付物数量。折算后仍差距悬殊的,多半是范围不同,应剔除或分组。
顾问制报价通常只包含判断和指导,执行由你方完成;代运营报价包含执行人力。两者成本结构不同,放在同一组比价会得出错误结论。按执行方分组,各自组内比价。
捆绑投放的报价里,一部分费用对应的是广告消耗或投放服务,与自然优化不是同一件事。把投放部分单独拆出,只比较自然优化部分的交付物。拆不出来的,剔除。
假设你收到四份报价,都声称提供“海南seo服务”,但内容如下:甲含每月内容撰写加技术改动,乙只含关键词研究和策略建议,丙含内容撰写加广告代投,丁只写“保证排名”无动作清单。
处理方式:丁直接剔除;丙拆出广告部分后与甲比较内容和技术交付;乙单独归入顾问组,不与甲丙同组比价。结果是甲和丙的自然优化部分可以同组比较,乙作为顾问选项另行评估,丁不再占用比价精力。这个动作让你从四份混杂报价中得到两组可比样本,下一步的谈判对象也随之明确。
剔除范围不同的样本后,剩余报价仍需核对两点:一是交付物描述是否具体到可验收,例如“技术改动”应写明改哪些页面类型、由谁改、改完谁验证;二是周期与你的业务节奏是否匹配,例如你的产品更新频率高,就需要内容交付周期短于更新周期,否则交付物会过期。
如果剩余样本少于两份,说明当前报价池的范围差异过大,此时更合理的动作是回到需求描述,把你的实际业务前提写清楚再重新询价,而不是在不可比的报价里强行选一个。必要适用条件是:你已能明确说出自己的业务阶段、可投入的执行人力和期望周期;若这些前提本身还在变化,先固定前提再比价。
把这些判断做完,你手里的资料就从一堆数字变成一张可执行的分组表,下一步是就同组报价逐项确认验收方式,而不是继续在总价上打转。